筆者在2012年3月22日於本專欄為文提到各項青年參政的障礙(註),包括選舉制度、年齡限制、保證金設計等,本文接續先前討論,並提出相關的修法方向,以達成民主政治所強調的「平等」價值。
筆者在2012年3月22日於本專欄為文提到各項青年參政的障礙(註),包括選舉制度、年齡限制、保證金設計等,本文接續先前討論,並提出相關的修法方向,以達成民主政治所強調的「平等」價值。
太陽花學運後,各界開始關注青年參政與遍地開花、割闌尾、審議民主等公民自主行動,如何改革現行民主代議制度的弊病。然而除此之外,最直接的民主參與便是行使投票權,不過要賦予青年享有參與直接民主的權利,往往取決於社會對於最低投票年齡的共識。立法院即將進行《公民投票法》的黨團協商,台少盟與多個公民團體所組成的青少年議題陣線,呼籲朝野黨團支持下修《公民投票法》年齡至18歲。
2014年4月26日。我(義哲)跟政軒、柏瑋三人組,帶著我們前一晚熬夜趕出的文宣,還有手舉牌,前進到凱道。這一天,是林義雄老前輩為廢核禁食的第四天,而我們帶著滾燙的新構想──「青年佔領政治」,想在凱道號召「一千個廢核里長」,從社會衝撞前進到政治上的衝撞,展開翻轉台灣的戰鬥。
「政治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,沒有人能夠說我不參與政治。你不參與政治,但政治參與你的生活,每樣事情,像你們今天走路,就是參與政治,就是要改變政治的決定,反核就是做政治,就是要改變既有的政治決定,那有說不涉政治,不可能不涉政治。」 ── 林義雄先生談《核電與政治》